网易财经8月30日讯 黄光裕家族发言人晚间发表声明,非上市门店关系到国美电器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事项,大股东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表明自己的明确态度。大股东的《书面通知》是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发出的附条件的终止通知,这是大股东的一项正当的合同权利。 《书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若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大股东的5项动议全部未获得通过,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将自2010年10月31日起终止国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所拥有的非上市门店的委托经营授权,自2010年11月1日起自行管理非上市业务;若5项动议全部获得通过,此通知自动作废;若部分通过5项动议,北京国美将在特别股东大会表决后7日内另行书面补充通知。 针对“终止函”问题,国美发言人曾对媒体表示,非上市门店目前享受的是上市公司服务,如果这一块缺失,将是对门店经营非常大的挑战。而对上市公司不利影响仅是“直接损失几亿元的管理费收入”。 业内专家认为,若黄光裕家族收回非上市门店的委托经营授权,无论对上市公司国美电器,还是非上市经营门店,都会产生不好影响,会造成“两败俱伤”。黄光裕家族此举打击了上市公司利益,就是伤害其他所有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