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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试题答案

时间:2011-01-13 17:43来源:未知 作者:过水青春 点击:

  关于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相关试题--医药卫生政策法规基本知识试题,本网接下来为您提供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试题答案,请参考。
  
  [参考答案]
  
  (一)A1型题、X型题
  
  [A1型题]
  
  1B2.A3.C4.B5.C6.A7.B8.C9.D
  
  10.A11.D12.B13.A14.A15.C16.D17.D18.B
  
  19.A20.D21.D22.C23.D24.B25.B26.C27.D
  
  28.C29.D30.A31.D
  
  [X型题]
  
  32.ABCD33.AC34.BC35.ABC36.ACD37.ABCD
  
  38.ACD39.ABCD40.ABC41.ABC42.ACD43.ABC
  
  44.ABC45.BC46.CD47.ABCD48.ABC49.AD
  
  50.BCD51.AB52.ABCD53.ABCD54.ABCD55.BC
  
  56.ABCD57.ACD58.ABC59.ABCD60.ABCD61.ABCD
  
  62ABCD63.AD64.CD65.ABCD66.ABCD
  
  (二)名词解释[参考答案]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3.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4.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5.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
  
  (三)简答题[参考答案]
  
  1.医师的执业要求: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并遵守有关的执业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宗旨是:为了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3.护士的义务是: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4.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1)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2)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的情形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护士有以下情形的,受理机关不能给予注册:
  
  (1)服刑期间;(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4)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8.申请首次护士注册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并向注册机关缴验的材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2)身份证明;(3)健康检查证明;(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9.医疗器械的使用旨在达到以下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10.医疗机构不能使用的医疗器械有:(1)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2)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11.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的要求是:(1)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2)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3)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12.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种类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13.护士中断注册5年以上者,需办理再次注册的条件为:(I)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2)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14.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15.护士的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2)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3)护士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四)论述题[参考答案]
  
  1.(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羽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3.(1)未经护士注册者(包括护理员)不得从事护士工作;(2)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连续五年以上未经注册者在注册前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3)护理员从事护理工作,必须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5)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4.(1)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2)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3)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4)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5.(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4)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6.(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7.(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经地区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2)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验证并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予以认定,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8.(1)假药包括: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且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2)按假药论处的药有: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阅读本文的人还同时阅读了:农村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计生政策法规常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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