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接近夏天,每一年的连日高温让不少人都中了暑,但中暑后,很多人都是自掏腰包进医院治疗。但因高温作业而造成的中暑可以鉴定为职业病。虽然早在2004年就有高温作业中暑进医院治疗属于工伤此规定,但至今为止,多数人都不知情。 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科主任王永意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仅10余人。
王永意介绍,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待遇。
其中,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内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诊断,如重庆市疾控中心等。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必须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健康损害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时间上也有规定。企业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社局报告,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王永意表示。
此外,如中暑造成后遗症,还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果因高温作业发生中暑,我们建议患者就近进行治疗,同时保留好就诊病历资料,作为鉴定凭证。”王永意建议,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而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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