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11-05-20 09:08来源:互联网 作者:小玉 点击: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很多企业一般都会制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为了方便大家做参考,以下提供了一份企业培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
一、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三、权责划分
3.1培训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四、培训管理
4.1总论
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及其他。
b)专业技术类科目:
技术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项目管理流程与强化训练及其他。
4.2.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导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4.3.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4.3.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部门统筹规划。
4.3.3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4.4培训实施
4.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以后可分散性培训,每次2-4课时,对一些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应届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5.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见附录二的附表1),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6.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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