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样本
时间:2012-05-28 08:59来源:未知 作者:过水青春 点击:次
如果之前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时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续签劳动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xx:
我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将于x年x月x日到期。由于你在被派往至用工单位x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现我公司通知您于x年x月x日前到我公司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东莞市xxxx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签收回执
1、()本人同意与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同时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2、()本人不同意与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同时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原因:。
签收人签名:
签收日期:
说明:您若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在括号内打勾(√),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在括号内打叉(×),最后签名写日期确认并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意见:
注意劳动合同的续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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