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直营商超系统、或公司指定的由经销商操作的商超系统。具体个人授权区域、渠道详见《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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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授权权限内有权在所服务KA系统的EC平台打印订单,并及时跟踪订单配送;
2、 在授权权限内有权在所服务的KA系统的EC平台打印与公司有关的通知(通告),并及时汇报传真到公司;
3、 有权掌握所服务KA系统的销售情况,并及时提出促销方案,以提高所负责KA系统的销售量;
4、 有权掌握所服务KA系统每一品项的销售信息,并对销售滞缓的条码申请促销,避免条码被锁码或下架;
5、 有权向公司建议,对所负责系统及终端门店销售品项进场建议。
6、 有权向公司建议,对所负责系统及终端门店的促销活动申请。
7、 有权向公司申请所服务系统或终端门店的客情费用;
8、 有权依据公司与所服务KA系统的合同约定固定档期促销,提交促销活动申请,避免费用损失;
9、 有权向公司举报或投诉,销售系统人员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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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至少40家以上的零售客户。
2. 完成负责门店当月销售目标;
3. 按规定周期和线路拜访客户,每天拜访所负责门店不得少于10家。
4. 与零售客户的工作人员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5. 按终端拜访八步骤完成拜访客户的库存清点、拆箱上架、整理货架、清洁排面、推荐商品、促成订单、广告张贴、填写报表工作
6. 负责统计零售客户的产品进销存数据,保证客户合理安全库存,要求客户库存数量基本保持周销量的1.5倍。
7. 负责拜访门店库存管理,协助门店客户拆箱上架,避免终端客户整箱临期品产生;
8. 负责拜访门店公司产品各品项的整齐“横”“纵”向规范陈列,不得受其它产品挤占,公司产品陈列面中不得参杂其它产品;
9. 负责拜访门店拜访公司产品的货架、产品、以及货架贴、标价签等,公司产品或与公司产品陈列有关的物品的清洁工作,不得受到污损;
10. 负责零售客户的产品摆放,每一条码排面不得少于两个。
11. 负责申请和执行所负责门店的促销活动,并在执行结束后申报《结案报告》提供执行凭证;
12. 每天工作结束后填写当天的《理货员日报表》;
13. 在新拜访一家零售客户时,应填报“零售客户档案”;所服务客户累计三个月,更新一次“零售客户档案”
14. 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的下单、订单打印、传送、跟踪、送货、上架等工作;
15. 负责所服务系统在EC平台上与公司有关的通知(通告)打印、申报、跟踪、执行等工作;
16. 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在规定时间的对账工作;
17. 负责所服务系统及零售客户在规定时间的账款催收工作;
18. 填写并按时上交公司规定的其他报表;
19. 接受并完成直接上级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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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月未完成所负责门店销售目标按《薪酬体系》考核执行;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属于一般失职;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或年度累计五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属于严重失职;
2. 未按公司规定周期和线路拜访客户,或每天摆放门店数未达到公司要求,发现一次属于轻微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当月累计三次属于一般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当月累计五次及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
3. 与所服务系统及终端门店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4. 未按终端拜访八步骤执行所负责系统及终端客户拜访工作的,发现一次属于轻微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当月累计三次属于一般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当月累计五次及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
5. 未按标准要求保证所负责客户安全库存,造成所负责系统或终端门店库存超过安全库存1倍以上,或缺货、断品三天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6. 所负责系统或终端门店20%以上存在产品陈列不整齐,或公司产品陈列面中参杂其它产品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7. 所负责系统或终端门店促销活动没有结案报告、只有执行凭证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执行凭证并且没有结案报告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8. 理货员未按时递交《理货员日报表》,累计缺少3张/月度以下《理货员日报表》,属于一般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累计缺少3张/月度及以上《理货员日报表》按旷工三天及以上计算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9. 负责系统或门店因未及时打印递交订单,或订单跟踪不够,造成超市处罚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10. 理货员所服务系统或终端门店,产品销售滞缓未及时申请促销拉动,造成壹个或以上条码被撤销或锁码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
11. 负责系统或门店没有在规定时间对账,影响帐款结算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12. 负责系统或门店没有在规定时间催收帐款影响帐款结算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13. 拒不接受上级安排的其它合理临时性工作,月度累计一次属于一般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月度累计二次及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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